空军2008年招收选拔飞行学员工作昨日正式开始,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昨日透露,空军今年将在包括重庆在内的16个省区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,招收30名女飞行学员。
据介绍,这是空军自1951年以来招收的第九批女飞行学员。由过去7至8年招一批女飞行员,改为每3年招一批。她们毕业后承担的飞行任务将由原来的运输机驾驶、领航、通信拓展到空中加油、空中预警、电子侦察等作战保障领域,并为选拔培养中国女航天员储备力量。
空军第九批女飞行学员将采取“4+1”培训模式。被录取的女飞行学员先在8月下旬进入空军航空大学,通过为期3年半的政治、军事、文化、体育、专业理论等教育训练后,再转入为期6个月的初教机飞行训练,各项考试合格后,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,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,授予空军中尉军衔;再经过1年高教机飞行训练,达到培训目标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,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女飞行员,并享受国家和军队给予女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。
在校期间,因身体、技术和心理素质等原因停飞的学员,具备空军其他院校条件者,转入相应院校学习,毕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。
隋国胜介绍,在此之前,空军对2005年招收的第八批女飞行学员采取的是“2.5+1.5”培训模式。目前,这批飞行学员中有29人已转入空军某飞行学院开始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,6人因身体、文化等原因被停飞。
报名须符合6项基本条件
自然条件要求在16至19周岁(1988年9月1日至1992年9月1日出生)
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,系招收年度应届高中毕业女生
必须有招收任务所在开招地的正式户口
身体基本条件要求身高在165~185厘米之间,体重在46公斤以上
平静血压不超过18.4/11.7千帕(138/88毫米汞柱)
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1.0;无色盲、色弱;无文身、刺字